預訂説明
服務時間:
全國客户服務中心:全年7×24小時
全國門市營業時間:(各地分季節略有差異,以網站公佈為準)
機場店:00:00-24:00
市區店:08:00-21:00
24小時店:00:00-24:00
服務點:(高峯期不接受訂單)
1.火車站、機場、高鐵站服務點:08:00-21:00
2.其他服務點:08:00-20:00
上門取/送車:08:00-20:00(高峯期不接受訂單)
注:服務點及上門取/送車服務,暫不接受新客户預訂。(高峯期指節假日前一日中午12:00至節假日第一天中午12:00和節假日最後一日中午12:00至上班第一天中午12:00)。
租車時限:
單次最短租期為1天(24小時),不滿一天按一天計算;單次最長租期不超過30天(含30天)。
租期超過15天(不含15天)的:
i.取車時需先付租金;
ii.預授權在5000元以上的車款,每隔15天需回門市驗車。
租車資格:
滿足以下條件並出示相關證件,客户即可辦理租車手續:
年齡:年滿18週歲;
駕齡:持有中國大陸地區有效駕駛證;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境內客户—一代/二代居民身份證
港澳客户—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台灣客户—大陸通行證
外籍客户—護照、簽證/居住證
租車人本人有信用卡的,在信用卡上凍結租車預授權,可租所有車款;
租車人本人無信用卡的:
a)租車預授權在5000元及以下的車款,支付與租車預授權相等額度的押金(借記卡支付)即可;
b)租車預授權在5000元以上的車款,需由有信用卡的親友進行擔保。
注:以上客户證件,大陸居民有效期限須至少超過當次租期的一個月以上;(非大陸客户兩個月以上);
港澳台客户及外籍客户首次租車,須提前一個工作日提交證件掃描件,透過公安機關驗證。
客户身份證明是否有效,以能否透過公安局、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驗證為準;驗證結果與客户身份、頭像一致的,方視為有效身份證明。
客户再次租車,僅需出示駕照正本,進行預授或支付押金即可租車。
信用卡擔保規則:
a)客户需租用預授權5000元以上的車款,且本人無符合要求的信用卡時,可由親友進行信用擔保,擔保人對承租人在租車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b)擔保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證明的正本,持有足夠信用額度的有效信用卡代為進行租車預授,並和租車人一起在《租車合同》上簽字;
c)每位擔保人每次僅限擔保一台車輛,即在其所擔保車輛未歸還前,不能擔保租用其他車輛;
d)擔保人僅限中國大陸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