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胜圆汽车租赁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注册资金 106.8 万元,工作人员九人,车辆数十台,车辆手续合法有效,保险齐全。专人管理车辆,维护保养较好,数名驾驶员待人和善,诚实可信,吃苦耐劳,熟悉厦门及周边城市道路,适合公司、企业、个人、商务、机场、旅游观光接送、婚礼花车、庆典等。欢迎单位及个人长短期租用。 公司本着“敬业立业、以人为本、以诚立信”的经营理念,提供全方位的人性化服务。
租车须知 • 厦门胜圆汽车租赁
一、承租人必须是年龄在 18-50 岁之间,有壹年以上的驾龄(C 类以上驾照)的成年人。
二、私人租车:私人租车需携带岛内长住居民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和房产证(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担保
书)。
三、企业租车:
1 、租车人必须拥有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外商企业首席代表护照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2 、用车辆时承租方除需按期交齐所租车辆租金外,还需缴纳 3000 元至 10000 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以现金形
式抵押,方可将车辆交付承租人,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替代租金。
四、承租人(或企业)在交还车辆后,须扣留 1000 元作为违章抵押金,待 15 个工作日后查询电子警察无违章记录
后再予以返还。
五、日租:客户租车以每天 24 小时计算,平均每天使用 250 公里,超公里另行计算。
六、时租:以小时计算,不满 1 小时按 1 小时计算超过 3 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 6 小时按全天计算。
七、超时:配备司机岛内按 50 元 / 日计算,长途按 100 元 / 日计算,工作时间按 8 小时 / 日,每超时 1 小时
补贴 10 元 / 小时。
八、本公司负责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及车辆的保养、检测和修理。若承租人使用不当损坏车辆,则由承租人承担费
用及误工费。
九、月租:承租人或(企业)要于每月 26 号至 28 号定期到我公司指定维修点,对租赁车辆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养
护。
十、婚车租赁事项:
1 、婚车使用时间以 8 小时为计算单位,超时另计收费。
2 、使用里程限 100 公里,超公里另计收费。
3 、驾驶员由本公司安排,承租费用、过桥、过路、燃油费和扎花等费用由客户承担。
4 、用户与本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付全额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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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胜圆汽车租赁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注册资金 106.8 万元,工作人员九人,车辆数十台,车辆手续合法有效,保险齐全。专人管理车辆,维护保养较好,数名驾驶员待人和善,诚实可信,吃苦耐劳,熟悉厦门及周边城市道路,适合公司、企业、个人、商务、机场、旅游观光接送、婚礼花车、庆典等。欢迎单位及个人长短期租用。 公司本着“敬业立业、以人为本、以诚立信”的经营理念,提供全方位的人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