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取車當天(20號)下午租車公司提供的第一輛(PTU989)車打不著火,經師傅維修後可以打著火。我們感覺此車較殘舊提出換停放在另一旁同形號的看上去較新的車(PNF417),租車公司以只有此臺(PTu989)為由拒絕,所以我們也只好開走這輛車牌號碼為(989)。
但第二天起床用車打火還是舊病復發不能打火上路,好不容易等來師傅來維修也停不好!經多次溝通申訴租車公司才免強同意我們再回車行換車……
到了租車公司又提出要我們學習交通規則和考試,之前取第一臺車並沒有這些手續……這樣搞了半天到中午才把另一臺車(PNF417)給我們開走……
影響了我們一天的出行計劃,還搞到大家心情不好!我們要求賠償一天的租車費用損失,租車公司話有事材租租車公司……至今還沒有解決問題!!!
望租租車公司能主動電話給我聯繫解決問題!
出現事故是在所難免,但對事故後的處理不盡人意,完全沒有服務意識。事故後立即收回車輛可以理解,但突然終止剩餘17天的訂單並一分錢租金不退,這個是霸王條款和霸王行為。作為租車服務,客戶的利益完全沒有保障。導致境外突然沒有車寸步難行的困難。
取車時沒有提醒告知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車行單方面的處理。
取還車很順利 快速 不過取車的時候 沒有驗車拍照這個環節 也沒有任何驗車記錄
車行服務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