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駕駛規則

1.注意事項
-    立陶宛車輛靠右行駛,與中國大陸相同。
-    馬路上有十分明顯的交通標誌圖案,但道路指示牌為當地語言,沒有英語指示。
-    無論任何時候開車,車輛都要打開車頭燈。

-    從12月到3月期間,車輛必須使用冬季雪胎。


2.環島
-    環島內的車輛擁有先行權。    

3.路權(讓路)
-    在十字路口處時,來自右方的車輛擁有先行權。


4.超車

-    大部分道路設有路肩帶,慢車會在路肩帶開車,然後讓道快車超車。   

    
5.限速/高速公路
-    市區限速60公里,國道限速90公里,高速公路限速110公里(10月1號到5月1號)和130公里(5月1號到10月1號)。超速一般罰款300~500立特。

 
-    立陶宛境內有多條收費公路,但只會對8座車以上的車輛收取通行費。E272是連接立陶宛和拉脫維亞兩國首都的主幹道,來往車輛較多。

6.交通信號燈
-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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