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駕駛規則

1.注意事項
-    盧森堡車輛靠右行駛,與中國大陸相同。
-    道路指示牌標示清楚,以法語為主。
-    在繁忙時候,市區車輛較多,容易造成擁堵。
-    在市區,除了危急情況,其他情況禁止按喇叭。


2.環島
-    除非有其他標誌,環島內的車輛擁有先行權。

3.路權(讓路)
-    一般情況下,來自右方的車輛擁有先行權。
-    當汽車以及校車上下客時,他們擁有先行權。
-    在陡峭的山路,開車上坡的車輛擁有先行權。


4.超車
-    一般情況下,請從車輛的左側超車。
-    夜晚在市區外超車,須閃爍車頭燈。       
    
5.限速/高速公路
-    居民區限速30公里,市區限速50公里,鄉村道路限速90公里,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超速視情節嚴重,罰款49~145歐元不等。

-    盧森堡境內沒有收費公路。
 
6.交通信號燈

-    在無紅綠燈的路口,注意一定要避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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