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驾驶规则

1.注意事项
丹麦车辆靠右行驶,与中国大陆相同。
丹麦规定即使在白天,车辆行驶时亦需打开近光灯。


2.环岛
环岛内的车辆拥有优先权,其他准备进入环岛的车辆需要给他们让路。



3.路权(让路)
在路口,公共汽车和自行车享有先行权,其它车辆必须礼让。
在路口和环岛,须让行给行人。
需要转弯时,让行给直行的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
救护车和消防车有优先权。



4.超车
左侧超车。当车辆左转或驾驶员正准备左转时可以从右侧超车。
在高速公路上改变车道时,需打开闪光灯。



以下情形禁止超车:
在交叉口和交叉口前禁止超车,除非车辆已驶入方向通行的车道上,或超车车辆在左转车车辆的右侧,或交叉口的交通是由警察或交通信灯指挥的。
在到达和接近铁路和公路平交道时禁止超车。
视线不好、坡道边缘、陡峭弯道上禁止超车。


5.限速/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一般限速130公里,国道限速80公里,市区范围内限速50公里。超速罚款金额按情节严重程度而定,约从1000~2000克朗不等。



丹麦不设收费道路,除Storebelt Bridge需收费215丹麦克朗,Oresund Bridge需收费260丹麦克朗外。



6.交通信号灯
丹麦的交通信号灯一般要比其它国家多两个装置,一个是专管公共汽车的横竖道信号灯,另一个是专管自行车的小型红绿灯。



相关问题